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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引领“三整合” 基层治理增实效

【 发布时间:2021-03-30 】

  &ddot;美丽江苏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落实江苏省委、泰州和兴化市委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决策部署,兴化市委编办强化党建引领,助推乡镇党政机构改革高效落实,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实效。

  一、三个体系,护航基层机构改革

  1.健全组织体系。推进党的组织全面覆盖,做到“两新”组织等党组织应建尽建。将党组织建在网格上,推进“党建+基层治理”,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,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。乡镇(街道)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,配备专职组织员,切实增强党务力量。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。

  2.完善运行体系。完善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运行机制,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制定治理结构、服务群众和工作职责等基本规范。推进街道职能转变,强化抓党建、抓治理、抓服务主责,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,推行街道大工委、社区大党委。推行抓乡促村机制,实行党建工作分工负责制,强化党建责任和任务“双清单”管理,持续实施基层党建“书记项目”。

  3.突出功能体系。推动基层党委、支部、党员和群众四个主体联动共进,积极构建“党委抓牢支部、支部严管党员、党员带动群众”机制,推动党委考核支部、支部向党委述职,支部评议党员、党员向支部汇报思想,党员联系服务群众、群众监督评议党员,把党的意图化为基层治理的实际举措,把党的主张化为党员群众的自觉行为。

  二、三个率先,领跑地方改革进程

  基层“三整合”改革,涉及面广,影响巨大。经该市编办深入调研、综合考量、认真谋划,7月22日,该市在泰州率先出台了《兴化市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》。8月4日,又率先召开了全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动员会议,对基层三整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。8月18日,推动该市合陈镇党群工作局、为民服务中心、综合行政执法局等9个职能机构集中揭牌,为泰州市首家集中挂牌的乡镇。

  三、三个聚焦,提升基层治理效能

  1.聚焦机构。统筹设置党政组织架构,重点组建好两个“前台”一个“平台”。一是组建乡镇(街道)为民服务中心。全面推行集中高效审批服务,“一枚印章管审批”;二是组建乡镇(街道)综合行政执法局。全面实施综合行政执法,“一支队伍管执法”;三是组建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。推动与市委政法委的全要素网格,数据互联互通,实时交互,着力打造“1+6+N”的审批服务执法一体化平台体系。

  2.聚焦职责。一是建立职责准入机制。明晰市镇职责、规范“属地管理”,出台了《市级部门向乡镇(街道)交办事项准入制度》《兴化市“属地管理”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》。二是建立权力调整机制。根据乡镇(街道)实际需求,围绕省赋权指导目录,科学制定赋权清单,下放权限122项,并配套出台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。

  3.聚焦人员。一是建立资源下沉机制。推进派驻机构属地管理,合计共下沉派驻人员行政250人、事业552人。同时,调剂下放给乡镇(街道)44名行政编制,另,招录计划优先满足基层需求。二是建立全员培训机制。对28个乡镇(街道)组织委员进行专题培训,重点围绕改革口径要求、改革任务分解、改革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答疑解惑。组织开展乡镇(街道)基层政务服务业务、政务服务礼仪、综合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类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会,全市各乡镇(街道)740余人参加了培训。三是建立考核评估机制。出台《兴化市市级派驻乡镇(街道)机构、人员管理办法》,将市级部门驻乡镇(街道)机构纳入乡镇管理考核范畴,赋予乡镇(街道)“考核权”,负责对派驻机构履行属地职责情况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。各乡镇(街道)也相应制定了对各职能机构人员的考核办法,实行常态化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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